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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庆市服务外包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 ||||||||||||||||||||||||||||||||
|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规范我市服务外包企业管理,推动我市服务外包产业更快更好地健康发展,制订《大庆市服务外包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一、认定基本原则 1、按照国家和省对服务外包企业认定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认定。 2、本着企业自愿申请,主管部门逐级申报、审核、审批和成熟一个受理一个的认定原则。 二、认定基本条件 申报认定服务外包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5项基本条件: 1、已在我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分支机构、办事处等特殊情况一事一议)并在大庆结算纳税的企业。 2、企业员工在10人以上,业务使用的计算机10台以上。 3、企业业务范围应在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服务外包业务范围内从事一项或多项业务。 4、企业已签订了服务外包业务合同,按照市服务外包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了企业业务网上录入工作。 5、企业管理规范,无违法行为。 三、服务外包企业业务范围 (一)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 1、软件研发及外包
2、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
3、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
(二)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
(三)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KPO)
四、认定申报审批程序 1、企业申请。符合本办法认定基本条件和业务范围的企业,按其隶属关系,向所在区服务外包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大庆市服务外包企业认定申请审批表》。同时,登陆“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www.fwwb.gov.cn),注册并录入企业信息。 2、审核报批。区级服务外包主管部门对申请企业材料和企业现状进行初审同意后向市级主管部门申报,市级服务外包主管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适时进行复核。 3、复核批准。市级服务外包主管部门根据认定办法,对区级初审报批的材料进行复核确认,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给予认定批准,并颁发《大庆市服务外包企业证书》。 4、变更办理。经认定的服务外包企业因调整、分立、合并、重组等原因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事实发生后三个月内,向区、市级服务外包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或重新办理认定手续。 五、申请认定需提交的材料 1、大庆市服务外包企业认定申请审批表; 2、企业简介、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企业员工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学历、毕业学校、身份证号、劳动合同号); 5、企业员工劳动合同复印件; 6、其他需要出具的有关资料。 六、年检复核与监督检查 1、经通过认定的企业,应在本企业的《大庆市服务外包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前30日内,向大庆市级服务外包主管部门提出年检申请,并提交《大庆市服务外包企业证书》和《大庆市服务外包企业年度检表》。 2、经通过认定的企业,在年检时有以下情况的,将取销其大庆市服务外包企业资质:(1)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年检申请;(2)年检复核没有通过;(3)拒绝接受年检。 3、已认定的企业发生经营范围变更、分立或合并后,应重新申请认定。 4、本办法由市服务外包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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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09-11-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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